政府改以金鐘政府合署用地代替中環新海濱作高院綜合大樓新選址

政府發言人表示,發展局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會預留高等法院毗鄰的金鐘道政府合署用地,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最新選址。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高度重視和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有關部門會提供足夠資源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包括提供資源改善法院設施。司法機構亦會保留現時的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發言人表示,按政府早前建議,現時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政府辦公室,將會陸續遷往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地點。騰出的用地為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相連地段,司法機構認為合併發展除擴充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規模,亦能令設計方面更具彈性,增加法庭運作效率,並能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實在是理想選址。 政府相關部門會與司法機構跟進有關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籌備工作。發展局會另行檢視原本預留重置高等法院大樓的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具體用途,該用地位處「政府、機構或社區」法定用途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