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修訂國安實施細則 凍結財產於檢控完成前維持有效 《蘋果》等現被凍結

政府首修訂國安實施細則 凍結財產於檢控完成前維持有效 《蘋果》等現被凍結

政府周五(15 日)公布,修訂《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三,指明由保安局局長發出的「凍結財產通知書」,在涉案人被捕、刑事檢控等法律程序完結之前,維持有效。該修訂即日刊憲生效。政府指,修訂「確屬必須」、「範圍相當狹窄」,沒改變發出通知書的基礎或原則。

翻查資料,由《國安法》生效至今,兩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鄧炳強,至少五度按附表三,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與黎智英與《蘋果》案、支聯會案及《立場》案有關,而被凍結的資產包括股票、銀行存款及物業等。

實施細則附表三
賦權保安局長凍結罪行財產

政府周五發出新聞公報,指是次修訂,是由特首李家超會同香港維護國安委員會行使《國安法》第 43 條所賦權力,制定修訂的實施細則;而修訂於周五刊憲公布,即日生效。

根據實施細則的附表三,保安局局長可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凍結罪行相關財產。政府指,發出該通知書旨在保存財產,以便日後取得沒收令或充公令;防範財產被用作資助危害國安罪行;以及防止以可能不利於偵查或法律程序的方式處理財產。

政府續指,通知書的有效期最長為兩年,法院只能於偵查按理不能在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的情況下,批准延期。至於有效期可否在「相關法律程序」,包括刑事檢控程序完結前作出延長,附表三於修訂前並沒清晰規定。

新修訂版本:
註明 4 類法律程序

是次實施細則附表三合共有 8 處修訂,包括新增 4 類「提起法律程序」定義,分別為:

  1. 某人就某罪行被裁判官發出手令或傳票;

  2. 某人因某項罪行被捕,而不論是否獲得保釋;

  3. 某人在沒手令情況下受拘押後,被控某項罪行;

  4. 某人被發出公訴書。

新修訂版本:
通知書限期於 3 種情況下延期

新修訂亦註明,保安局長須指明通知書的有效期,且不得超過兩年。而限期屆滿時,有 3 種處理情況,以最遲屆滿者為準:

第一種情況是,如保安局局長已向法庭申請延長通知書的有效期,但申請的法律程序尚未結束,則通知書有效期須延長。如法庭批准延期,則延長至法庭指明期限;

第二種是如已就通知書相關危害國安罪行「提起法律程序」,或該等法律程序未結束,則通知書的有效期,延長至所有法律程序結束當日起計 28 日內屆滿;

第三種是如已就指明財產提出限制令、押記令或充公令,而申請的法律程序未結束,則通知書有效期延長至法律程序結束當日起計 14 日內屆滿。

新修訂版本:
法律程序結束的 4 類情況

新修訂亦註明,屬於法律程序結束的 4 種情況,分別是:

  1. 提起法律程序的一方撤回或中止該法律程序;

  2. 法庭作出最終判決或決定,而該判決或決定不可上訴或覆核;

  3. 上訴限期屆滿後沒任何一方提出上訴、覆核;

  4. 沒收令或充公令得到圓滿執行。

保安局局長至少五度發通知
凍結黎智英、支聯會等財產

翻查資料,2021 年 5 月,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凍結黎智英持有的 71% 壹傳媒股份,以及其 3 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合共 4 個銀行戶口。據報道,當時黎所持的壹傳媒股份,市值為 4.9 億元。

同年 6 月,警方國安處拘捕《蘋果》數名高層後,時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出通知書,凍結壹傳媒「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3 間公司的財產,涉及 1,800 萬元。

黎智英、《蘋果》相關 3 間公司及 6 名高層,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預定下周一(12 月 18 日)開審。

同年 9 月,鄧炳強發出通知書,凍結支聯會「六四紀念館」物業及所有銀行帳戶。據報道,支聯會公司清盤人蔡耀昌指,料涉及的資產總值 1,100 萬元。同月,鄧炳強亦發通知書,凍結《蘋果》於將軍澳工業村的廠房。

支聯會與其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已交付高院,暫未有審期。

同年 12 月,鄧炳強亦發出通知書,凍結《立場新聞》6,100 萬元資產。國安處當時表示,本案是國安處歷來偵破案件中,款項最多的一次。《立場》所屬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發布煽動刊物,官押後待上訴庭就譚得志上訴案頒裁決後,再作裁決。

13 名被通緝海外港人
部分稱被凍結資產 未知是否引通知書

另外,警方在 2021 年 7 月就「光城者案」拘捕多人,並凍結一名被指是「金主」者約 60 萬元資產。不過未有資料顯示,警方是否根據通知書作出凍結。

而目前 13 名被指違反《國安法》、被通緝的海外港人,最先被通緝的 8 人,國安處沒正面交代是否已凍結其資產,只稱有權凍結。當中許智峯、蒙兆達、袁弓夷、郭鳳儀 4 人,其後表示部分在港資產被凍結,但未透露是否與通知書相關。

至於國安處本周公布新通緝的 5 人,即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警方在記招上確認已凍結資產,但指詳情不便透露,亦未交代是否引用通知書作出凍結。

法庭線 The Witness Facebook 專頁

法庭線 The Witness Instagram 專頁

法庭線 The Witness YouTube 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