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界批「港獨」言論違良知

【星島日報報道】多所大專院校民主牆接連出現支持「港獨」標語及冒犯性標語,教聯會、新界校長會等七個團體昨發表聯署聲明,表示對校園內「港獨」橫額,冒犯性標語、以及對內地學生的辱罵行為深感痛心,批評有人以言論自由為由顛倒是非,違背做人應有良知,呼籲業界教導學生在言論及行為上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而政界及教育界人士昨日又先後在電台節目上激辯港獨問題。 身兼香港中文大學校董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昨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香港雖未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但言論自由並非毫無限制,發表傷害他人、犯法或分裂國家的言論已超出底線,鼓吹「港獨」或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又指張貼於院校的標語明顯是鼓動「港獨」,非單純討論其可行性,兩者性質截然不同,指有關人士不要以漂亮詞彙包裝違法行為。 同場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張秀賢不認為張貼標語等同鼓動「港獨」,反問若討論「港獨」因違反《基本法》而遭譴責,支持「一國一制」及香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亦與《基本法》條文不符,是否也不容討論,批評有人持雙重標準,把事情上綱上線。 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反駁,「港獨」言論違反「一國兩制」並攻擊國家政權,張秀賢所引用例子不能與其相提並論;又強調言論自由需要自律和自省,如同飛機上不能討論製造炸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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