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收管治投訴 教育局稱按機制跟進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收到至少10宗有關學校管治的投訴個案,包括指稱校方無理解僱教職員,教總認為反映校本管治容許校長、辦學團體及校董會權力過大。 教育局回應說,一直按既定機制跟進投訴,並向學校管理層提供支援,要求校方改善與員工的關係與溝通,並與投訴人保持溝通,讓他們知道調查進度及結果,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確保學校運作暢順。 教育局表示,非常注重校本管理政策的有效推行,《教育條例》訂明在法團校董會的運作下各方的職能,目的是讓各持份者和獨立社會人士加入管治架構,產生協同及制衡效果,有效管理學校。 法團校董會學校須按政府所定的架構運作,根據相關法例及局方指示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