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置業鄭若驊無申報 湯家驊:暫看不到有利益衝突

有報道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去年購買兩個半山單位。翻查資料,鄭若驊未有作出相關申報。 據本台查冊所得,潘樂陶去年10月以8980萬元買入其中一個單位。報道亦提及,潘樂陶去年12月,以公司轉讓方式,買入羅便臣道一個7800多萬元的複式單位。潘樂陶在該宗買賣交易後,出任公司的唯一董事,懷疑因而「避稅」至少超過1千萬元,由於該公司由離岸公司持有,公眾無法得知股東身份。 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覆表示,有關物業由於並非由律政司司長實際擁有,司長亦沒有實際利益,因此根據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司長毋須就此申報。至於報道所提及的公司,律政司司長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司長對該公司據報持有的物業沒有實際利益。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鄭若驊丈夫是在最近6個月購買相關物業,可能未有時間作詳盡申報,他認為盡快申報當然愈好,希望鄭若驊盡早向公眾解釋。 湯家驊表示,避稅不是逃稅,不是犯法。而對於鄭若驊表示毋須申報,湯家驊說,要由特首決定,又認為公眾對行會成員及司局長的要求會較一般常人高,希望鄭若驊接連涉及的申報問題,不會影響到誠信,他暫時亦看不到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