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人」蝕46%沽紅山半島洋房 附加辣條款 若需拆僭建 由買家負責

世紀大暴雨後,大潭紅山半島暫僅錄一宗二手成交,屬大額蝕讓個案,據悉,該成交附帶加辣條款,若於成交前需拆除僭建物,由新買家負全責。(資料圖片)
世紀大暴雨後,大潭紅山半島暫僅錄一宗二手成交,屬大額蝕讓個案,據悉,該成交附帶加辣條款,若於成交前需拆除僭建物,由新買家負全責。(資料圖片)

今年9月初一場世紀大暴雨,令港島南區大潭豪宅屋苑紅山半島多間洋房的僭建問題現形。事後不少紅山業主為沽貨,不惜大幅劈價求售,至今屋苑在黑雨後暫只錄得一宗二手成交,屬大額蝕讓個案。該宗劈價成交已於上月底完成交易,但據了解,原業主在出售物業時附帶加辣條款,列明若在成交前被政府頒令拆除僭建物,需由新買家負全責。

上述紅山半島洋房成交為松柏徑雙號屋,物業面積逾3,142方呎,另設834方呎花園及逾1,300方呎天台,屬四房間隔。物業於今年9月底以蝕讓價6,000萬元沽出,呎售約19,096元,原業主為「新香港人」,於6年前以1.115億元購入,帳面大額損手約5,150萬元或約46%離場,為屋苑近年蝕幅最大的成交個案。

據資料指,該物業新買家姓林,是次入市需付印花稅255萬元,佔樓價4.25%,意味以首置身份買入物業。據悉,該宗交易的臨時買賣合約包含一份附件,列明為「未經授權改建樓宇私人附加協議」,當中列明上述洋房以現況出售,間隔涉及多項改動,包括花園地面拆除及向下掘等。

此外,文件亦寫明買賣雙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若原業主在正式買賣合約或該物業成交前收到政府信函,就有關於樓宇建築物頒令(包括維修或還原或清拆),均需由新買家負責,而新買家知悉不可就此頒令,而拒絕成交該物業。同時,原業主已確認該物業沒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新買家發現該物業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則有權取消交易。

原業主增一倍佣金 引代理大力促銷

另外,資料指,上述物業原業主除了大幅劈價求售,亦「加佣」促銷物業,於完成交易後向代理支付樓價2%佣金,涉約120萬元,較一般二手買賣的1%佣金為高,可見原業主心急沽貨離場的決意。

即睇潭紅山半島放盤(HOUSE730)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地產/-新香港人-蝕46-沽紅山半島洋房-附加辣條款-若需拆僭建-由買家負責/418337?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