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樓騙徒封租盤 逼港業主賤賣

情侶A先生(左)和B小姐(右)購日本樓被騙財三百多萬港元後,昨往旺角警署「認人」,兩人希望騙徒最終可繩之於法。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昨獨家報道港人購日本樓被騙巨款案,再有新進展!一名本港物業女代理昨報警,指控被捕華裔日籍男子利誘她合作,轉介代收日本樓租金生意,但有人代收租金多時仍拒絕交款。有知情者透露,騙徒疑不斷向購有日本物業的港人發放假消息,再以賤價收購、高價轉售物業牟取暴利,當中受害者大部分均為港人。 港人購日本樓疑遭詐騙逾七百萬元,本港警方日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三十二歲日籍華裔物業代理呂X智。他昨晨前往旺角警署報到後,獲准繼續保釋,須於下月初再返警署報到。警方消息稱,由於案情較複雜,有人更辯稱案件只是民事商業糾紛,更以日本警方不受理案件為由,要求港警銷案,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探員綜合所有證供後,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不排除在短期內對呂作起訴。 自稱苦主的潘小姐,昨晨獲悉呂X智前往旺角警署報到,也到場報警求助,指控對方詐財,令案情愈趨嚴重。潘小姐在落口供後表示,她從事日本物業代理工作,前年偶然機會在本港認識呂,旋獲游說合作,將公司客戶介紹給他,若成事可獲取更多佣金,她當場拒絕。 去年,她隨日本丈夫到東京探親,呂又重提合作,承諾給予百分之三的回佣,她於是說服多名已購日本物業的港人,將單位交給呂的公司代處理租務和代收租金,結果自找麻煩。 她續稱,有人收取多名客人的租金後,一直拖延拒不交還,兩個月來共拖欠八十萬日圓(約八萬五千港元),她見狀馬上終止合作關係,免遭更大損失,但因沒法向客人交代,更擔心被客人控告詐騙,只好墊付所有款項還給客人,之後因擔心報警影響聲譽,一直沒有公開事件,及至昨日得悉呂被捕,為不讓呂僥倖脫罪,因此報警。 有知情人士昨透露,有人過去至少兩年已不斷詐騙港人,手法多是通過與其他香港代理合作,轉介購買了日本物業、打算放租的客戶,之後刻意「封盤」三個月至半年不放租,訛稱物業無人問津,難以租出,售價也有跌無升,不少港人因不了解當地樓市資訊,往往被哄將物業賤售給他,他不久以高價轉售他人牟取暴利,「好似騙你太古城只值四百萬元,買入後八百萬元賣出!」 該知情者更稱,若其騙局被識破,他往往以無賴招數對付,例如有次他被人追討款項,竟讓妻子報警,謊稱他被人綁架,令債主要費盡唇舌向日本警察解釋。 設有日本物業買賣專線的世紀21中華物業董事楊官華表示,買賣本港樓宇須持有「營業詳情說明書」的公司牌照,從業員也要持有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有這些牌照的公司和個人,兼營買賣海外物業會較有保障,相反沒有上述牌照的「雙非」公司,行騙機會較大,因此買家須了解本港和日本代理的背景、歷史及商譽,盡量不光顧「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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