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獎警長偷保釋金判監12星期

一名警署警長,因為在報案室偷取保釋金7萬2千多元,今早在屯門法院判處監禁12個星期。 41歲的元朗八鄉警署警長陳桂光,曾在去年獲選為最佳警長,因長期賭博累積債務50萬元,今年1月20日至31 日,任警署值日官期間,在報案室偷取保釋金,早前已承認一項偷竊罪。 裁判官指案件涉及警務人員違反誠信,加上被告在公眾地方犯案,增加案件嚴重性,但被告是一名出色警員,並且已賠償全部損失,這些都是減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