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及董事違反僱傭條例沒依時向僱員支付工資 罰款共約15萬

香港生物節律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規定,沒有依時向僱員支付工資,被勞工處檢控,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15萬2千元。 香港生物節律研究院有限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向4名員工支付合共約70萬3000元工資。 勞工處表示,不會容忍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