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陪審員不適 屠龍小隊案押後審訊

「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續審,法官張慧玲表示,有一位陪審員身體不適,暫批准3天病假,案件押後審訊,法官亦向其餘陪審員表示,可利用早上時間自行閱讀文件,書記將另行通知陪審團正式開庭日子。 案中的6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他們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另外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