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動案 提堂後獲准保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在去年7.21事件參與暴動,以及和另一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兩人提堂後獲准保釋。 有關721的案件,林卓廷與及另外6人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表示,由於案件仍有20人在逃,要求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全部被告獲准保釋,期間要交出旅遊證件及到警署報到。 至於涉及去年7月6日屯門警署外的案件,林卓廷、許智峯及另一名被告,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煽惑、誘使或指示當時在場的一名男子,刪除手機內容,當中包括一些可能顯示,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面貌。 許智峯及另一名被告,另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指兩人取用該男子的手提電話,以及無合法辯解損壞其財產,即手機內有關去年7月1日立法會示威的影片。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以待控方預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