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籲質疑香港國安法人士摒棄先入為主甚至主觀情緒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聽到有質疑指《香港國安法》影響人權保障和衝擊法治,但希望提出質疑的人,摒棄先入為主甚至主觀情緒,平心靜氣講道理、細讀條文和案例,再撫心自問法律有無違反法治原則和人權自由。 林定國在本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啟播禮表示,所有國安案例都彰顯大家關心的法治原則,例如被告有充分的辯護權利、審訊公平公開、法官運用獨立審判權等。從案例中亦體會到《香港國安法》拿捏到適合平衡,一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同時充分尊重人權自由,已經被定罪的人均超越合理的平衡和人權自由界線。 出席同一活動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未有《香港國安法》之前,絕大部分案件都是由法官審理,只有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刑事案才設立陪審團。現時極少數國安案件安排在高院原訟庭審理,律政司可以決定沒有陪審團,但會由三名高院法官審理,保障公平審訊的程度,絕對不低於一個法官會同陪審團審理的一般高院刑事案。 陳弘毅又說,國安案件可以不用陪審團,主要考慮是陪審員可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所承受的社會壓力比較大,而且法律在社會有爭議性,有些陪審員可能不認同法律,由他們判決未必一定完全符合立法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