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改編《願榮光》一個字亦違禁令 針對煽動行為非「敏感日子」

林定國指當局針對的是煽動行為,並非「六四」、「六三」、「六二」、「六一」等日子。(資料圖片)
林定國指當局針對的是煽動行為,並非「六四」、「六三」、「六二」、「六一」等日子。(資料圖片)

政府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禁制令案上訴得直,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隨後限制在香港境內瀏覽32條有關被禁制片段連結,但現時在YouTube上仍可搜索到不少版本的《願榮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港台》專訪時否認「漏招」,又否認針對「六四」日子,聲稱當局只針對煽動行動。

《願榮光》案若帶煽動目的已違禁令

林定國說,政府有關禁制令並不限於32條影片,就算經過改編,但實際上令人知道是相關歌曲亦會違反有關禁令,即使改一個歌詞、一隻字、一粒音,都無法逃避。林定國強調廣播或表演一首歌,其中帶有煽動目的或誤導他人以為是香港的「國歌」,已是違反禁制令。

至於在公開場合穿著「光時」字眼或舉起「五一」手勢會否違法,林定國回應指,「光時」等本身並非禁忌詞,但同樣要視乎「環境」、「時間」、「地點」等因素,判斷當事人作出有關行為的意圖。

稱悼念是否成禁忌視為煽動意圖

另外,就政府上月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涉嫌「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拘捕鄒幸彤等人,指控他們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被問到「悼念六四」是否成為禁忌,林定國表示當局針對的是煽動行為,並非「日子」,不理是「六四」、「六三」、「六二」、「六一」,只要相關言行構成煽動意圖,都有被起訴風險。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林定國-改編-願榮光-一個字亦違禁令-針對煽動行為非-敏感日子-/462865?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