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一個口號是否違法需視乎含意當時情況等因素

星期五是六四事件32周年。 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有記者問到2018年時任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曾說「一黨專政」說法是「偽命題」,她當年曾引述對方說法,現在認為這說法是否依然成立。林鄭月娥回應,香港過去兩三年發生好多事,去年6月30日實施《香港國安法》,保障一國兩制,也為香港帶來好大影響,不能當這重要法例實施後沒有對香港產生變化,國安法要求特區各機關、各團體,包括傳媒、學校等都要履行國安法,這是環境的改變。她說,越接近這個日子,希望說清楚,要尊重憲法,維護國家安全。 林鄭月娥重申,要具體回應一個口號是否違法是「強人所難」,要看口號表達含意,要看甚麼情況下講會否違法,亦要執法機關搜證,由律政司研究是否起訴,法庭作決定。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無人能異議,香港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及憲法適用香港部分。她引述憲法第一條列明,社會主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徵,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香港也是直轄中央人民政府,不存在可做違反憲法事情,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可以保留資本主義。 她指,《香港國安法》出現已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是共同義務。國安法已訂明任何人採取任何手段,顛覆國家和特區政權等犯罪行為的定義,如果日後要啟動對某些行為和口號活動是否違法時,有關法律會成為一個看法,但必須經過搜證,交檢控部門研究是否起訴,這相當複雜的事難以由特首透過「是與否」作回應。 另外,被問到特首每年需就《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報告會否向公眾公開,林鄭月娥表示,所有涉及國安委事項都不會公開,所以由特首交予中央的工作報告亦受法律所限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