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談馬凱:簽證視乎申請人是否遵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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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兼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主編馬凱,遭入境處拒絕續發工作簽證。特首林鄭月娥(圖)昨日首次解釋政府決定是否批出簽證時,要視乎申請人有否遵守《基本法》和本地法律;她強調歡迎外國記者到香港工作,但雙方要相互尊重,而提供平台予人鼓吹「港獨」,明顯不是尊重政府的舉動。 上周日以七日旅遊簽證入境本港的馬凱,昨日於facebook和twitter上載一張「離港」指示牌的相片,相信攝於香港機場。有網民留言詢問馬凱的目的地,馬凱只稱正前往海外(abroad)。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港台英語節目,解釋新一份《施政報告》。有聽眾致電節目,提及去年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被拒入境本港,林鄭月娥當時表示事件屬外交事務,但今次馬凱事件,她則說是特區政府的決定,質疑有關說法自相矛盾;主持人亦追問有關馬凱的決定是否涉及外交問題。林鄭月娥指出,根據《基本法》,部分特區事務可能涉及國家利益,而她作為特首要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雙負責,強調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非完全自治。她又首次表明,政府決定是否批出簽證時,要視乎申請人有否遵守《基本法》和本地法律,並否認曾多次於網上撰文批評FCC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有參與拒發簽證的決定。 對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收回FCC會址,林鄭月娥說,FCC的租約二〇二三年才到期,政府目前未有計畫處理續租事宜。她強調歡迎外國記者到香港工作,但呼籲雙方要相互尊重,而提供平台予人鼓吹「港獨」,明顯不是尊重政府的舉動。不過當主持人追問,FCC邀請已被政府列為非法社團的民族黨陳浩天演講是否不尊重政府時,她不欲再評論。 FCC昨日發表聲明,要求政府解釋拒絕向馬凱續發工作簽證的決定,並呼籲政府推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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