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公開「提名無效決定書」全文 晚上六時交代詳情

【星島日報報道】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原本參選新界東立法會直選,但遭選舉主任要求交代其港獨立場,雖然最後已經表明不會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但今日仍然被決定為「提名無效」。梁天琦在網上公開選舉主任共十二頁的「決定書」,表示梁在不同場合都宣稱會支持港獨,因此裁定其提名無效,並附上梁在不同報道、其社交媒體及影片的截圖作為證據。 梁天琦在後期雖然已向選管會發出律師信,表明不會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亦簽署「確認書」,不過最終亦不能入閘。梁天琦上載選舉主任何麗嫦的12頁「決定書」,其中有6頁是梁的社交媒體或訪問的截圖。 文件中表示,「雖然候選人梁天琦先生已在該聲明的文本上簽署,但我從新聞媒體報導,及他和他報稱的政治聯繫本土民主前線在社交網絡發表的貼文及影片,,得悉他曾在不同場合公開發表言論,宣稱他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文件中羅列出梁在不同場合下的訪問,例如早前梁在記招中表示「掙扎」,認為自己陷入「兩難」等,又曾表示自己會在律師意見下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但仍支持港獨。 文件中寫到,曾收到梁的信件,表示自己不支持港獨,又指其社交媒體專頁不是自己管理,而選舉主任引述的傳媒報道是不準確。 但決定書中回覆指出,選舉主任「有責任和權力考慮所有相關資料」,而法律上沒有規定選舉主任在履行相關職權時不可考慮是或可能是「傳聞陳述」的資料,而證據中亦有梁天琦的影片,言論與新聞報道無異。又表示梁天琦曾在私人Facebook網頁形容新的社交媒體專頁,認為他掌控或 有能力影響相關Facebook網頁,「不可能不知有上述Facebook網頁的存在和其內容」。而證據中,亦有梁天琦的影片,言論與新聞報道無異。文中最後提到「經小心考慮包括上述列舉之相關情況及資料,並考慮律政司給予的法律意見後,我認為我不能信納梁先生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因此決定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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