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被控暴動罪案件 控方結案陳詞
前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罪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向陪審團表示,他們要根據證據、公正地作出裁決,不能因為個人的政治立場而有所偏私,亦不能受到被告的政治背景所影響。他強調,控方有舉證責任,舉證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 郭棟明說,控方並非對所有事都有直接證據指正,但陪審團對一些唯一及無可抗拒的事情,可以作出推斷。郭棟明舉例,控方無證據證明第二被告與本民前有關,但從當晚的現場錄影片段,看到第二被告不斷附和梁天琦及黃台仰的說話,相片亦顯示第二被告取本民前的盾牌,反問如果不是與組織有關,本民前怎會將物資交給毫無瓜葛的人。 法庭預計,在控方完成結案陳詞後,由辯方陳詞,然後由法官引導4男5女的陪審團,之後陪審團會退庭商議裁決。 本案5名被告共被控以6項控罪,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及盧建民則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被控三項暴動罪。 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尚有另一名被告黃家駒,他早前已承認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