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4人涉暴動罪及參與暴動罪 在高院續審

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一項暴動罪重審的案件,在高院續審。其中被稱為「美國隊長」的容偉業等4名被告,涉嫌參與旺角暴動。負責拘捕容偉業的警員陳定邦在庭上承認,當時根據基本觀察以及與容偉業的對答,沒有向對方確認是否《殘疾人士登記證》持有者,便拍攝照片作爲呈堂證供。 陳定邦在2016年2月9日下午,在容偉業的青衣寓所內以暴動罪拘捕他,陳定邦接受容偉業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承認,為容偉業進行疑犯登記程序前,沒有問對方是否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又沒有交代當時拍下的個人照片,日後會成為呈堂證供。 陳定邦指,當時向容偉業表示照片有「調查用途」,又指凡涉及刑事罪行,疑人的私穩從來不是搜證時的考慮因素。被問到有否察覺容偉業行為有異,包括「鸚鵡學舌」般重覆問題的部分字眼,陳定邦表示沒有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