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地方政府不可約束中央如何行使權力

人大常委會昨日公布的「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到,如果香港本地法律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的,會適用「港區國安法」,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在一個電台節目說,根據《憲法》規定,常委會隨時可以解釋法律,而本港法院審判案件時,如果對條文解釋有疑問,而且條文對判決很重要,就應該提請常委會解釋,說明提到的規定,只是重申法律要求。 梁愛詩強調,一個地方政府不可以約束中央政府如何行使權力,地方政府可以表達意見,但在法律上不可以規定常委會,不行使釋法權,而交給終審法院釋法。 梁愛詩在節目後補充,《基本法》規定權利和自由有限制,她認為國家安全比自由和權利更高一層,屬於凌駕性質。 她對於看不到草案內容感到有點失望,但人大議事規則有規定,在甚麼情況下披露草案。被問到人大官方網站仍未開放徵求意見的欄目,是否代表草案最終版本公布之前,市民都無法給予意見,梁愛詩相信,最終版本制定之前,很多人已經給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