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頒令永久終止聆訊 判詞:雙方和解、《立場》停運

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頒令永久終止聆訊 判詞:雙方和解、《立場》停運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禀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宣布撤回涉事文章,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指對方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

法官歐陽桂如早前頒令案件永久終止聆訊,周一(19 日)頒下判詞。判詞指,案件原定排期於 2023 年 8 月 7 日起作 15 天審訊,原告方與被告鍾劍華已達成和解。而《立場新聞》已停運,沒有法律代表或授權任何董事處理本案。其董事已全部辭職,包括總編輯鐘沛權,另一董事兼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之一。

法官認為,鍾劍華及《立場新聞》已撤回涉案文章,該文章已不再公開流通,故此決定頒令永久終止聆訊,另不作訟費命令。

鍾劍華撤回涉事文章
付 10 萬元和解金

根據入稟狀,原告為梁振英,兩名被告分別為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鍾劍華,以及營運《立場新聞》的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梁振英於 2018 年 8 月 24 日入稟,指控鍾劍華同年 8 月 11 日在 Facebook 刊登有關梁振英的文章涉誹謗言論,文章其後在《立場新聞》網站刊登。梁振英要求鍾劍華和《立場新聞》道歉、賠償,並刪除有關文章。

鍾劍華於 2023 年 3 月 5 日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澄清「小桃園飯局」是在梁振英 2012 年當選特首前發生,而參與人士為梁的競選辦要員,而非梁領導的特區政府官員或政府高層。此外,2013 年天水圍發生暴力事件,梁領導的特區政府數次作出聲明反對暴力,而鍾在文章未有提及。

鍾續指,其文章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他宣布撤回涉事文章,保證不會再發布相關事件的論點,並同意向梁支付 10 萬元的和解金。他指梁振英接受其澄清,並同意不再就涉事文章追究,撤銷針對鍾的民事訴訟。

梁振英則在 Facebook 表示,代表律師已確認收到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HCA19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