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涉強闖立會 連同助理5人今早提堂

去年11月,二人當選後卻因為宣誓問題被DQ。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1月試圖強闖立法會宣誓的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日前被重案組警員拘捕,兩人與五名前議員助理被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交替控罪,案件今日提堂。 游蕙禎及梁頌恆在去年11月在立法會宣誓被裁定無效後,強行衝入會議室宣誓及參與會議,其間引起混亂,多名保安員不適送院,立法會秘書處報警。青年新政早前在facebook專頁撰文披露游蕙禎、梁頌恆及多名前議員助理被捕消息。 游周三早上七時在灣仔寓所被捕,梁則在同一大廈的天台寓所被捕,二人被帶往中區警署,控以非法集結罪,至下午三時許各獲准以三千元保釋離開。 梁頌恒指,警方向兩人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罪,另三名前議員助理同日被檢控,所有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梁續言認罪可能性低,但對案件感一定壓力。游蕙禎則認為相關檢控「風馬牛不相及」,批評是政治打壓。 至昨日,再拘捕兩名游梁的前議員助理,25歲的前議助鍾雪瑩及29歲的張子龍,他們被控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根據資料,若有三人或以上集結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即屬干犯非法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五年;而任何人如以暴力方式進入任何處所,即觸犯強行進入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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