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岳橋促人權保障寫入條文 鄭若驊稱已考慮最低保障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公民黨黨魁楊岳橋關注,現行條例通過之後,若任何人引渡至內地受審後,得不到公平審訊,被侵犯人權,特區政府可以如何跟進,又要求局方解釋,會否將有關人權保障細節寫入修訂條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若本港與司法管轄區簽訂引渡協議,當地是要承諾履行相關要求,若對方違反承諾,所有人均會知道。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政府昨日提出的修訂,已考慮在不同移交個案中提供最低限度的人權保障,就案件及當地情況提供。如果市民遇到不公平對待,特區政府會跟進,當事人亦可以在當地循有關司法程序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