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權參與活動沒違「指引」

【星島日報報道】上訴庭裁決改判闖入公民廣場的「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監禁六至八個月,有份審理案件的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就被指過去曾出席表明反佔中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所舉辦的活動。有聲音質疑楊官的審訊偏頗,理應避嫌。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情況或令三人申請上訴許可添上少許變數,但未能構成推翻裁決的理據。司法機構則指由於案件仍有可能會進行司法程序,不宜作出評論。 時事評論員黃世澤發文表示,楊官於一五年曾出席香港中律協的聖誕晚會,而該協會與民建聯關係密切,並曾舉辦反佔中法律諮詢,為「百分百的政治組織」,認為違反根據《法官行為指引》。 湯家驊表示,法庭對於法官退席的準則嚴謹,需要有實質證據證明法官非不偏不倚,但楊官只是在兩年前出席律師行業協會的聚會,未必知道該會有參與政治爭議事件,認為準則在此情況下不適用,惟政治觀感上可能令人誤解,或會令「雙學三子」在申請上訴許可上有少許變數,但他強調法律上未有足夠理據推翻上訴庭的裁決。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認為,若法官純粹出席公開場合或活動,非加入組織成為會員或幹事,而有關團體名義上亦屬專業團體,非政治團體,相信此舉沒違反《法官行為指引》。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認為,法官應遵守嚴謹的操守,包括不應參與或出席任何與政治有關的活動,現階段不能指楊官違反守則,但該協會持反佔中立場,或會惹來法官審案偏頗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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