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奇稱黎智英要求他為其Twitter供稿 報酬每月1萬元最終沒付錢

【on.cc東網專訊】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另一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楊說,黎曾要求他為黎的Twitter(現稱X)供稿,答應會每月給1萬港元報酬,惟最終黎沒有付錢。

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傳訊息給他,說「李平兄,以(與)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戶口支付一萬天(元)給我(你)作為Twitter報酬小心些是可以,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楊清奇今在庭上說,黎智英曾指示他供稿,讓黎刊登在其Twitter帳戶,並說過會付1萬港元給他。楊笑言,最後他有供稿,但黎「一分錢都無畀過」。不過楊強調,作為《蘋果》全職員工,黎會否給額外錢,他都會按指示行事。

楊清奇續說,黎智英曾經要求他搜集資料,包括六四事件、有關中共權鬥的事宜,黎亦曾問及觸發南韓開放民主的事件,楊當時就將1980年光州運動的資料傳送給黎。另外,黎智英曾指示他找作者,他聯絡了高瑜、長平和程益中,但3人都是做評論,而黎智英想要有內幕消息的人,故不符合黎的要求。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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