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指根據專業守則及條例 教師私人空間屬專業操守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立法會大會表示,教育局自去年6月接獲多宗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投訴個案,大部分涉及在社交媒體發佈不恰當訊息,內容涉及仇恨、鼓吹暴力,以極度不雅說話侮辱他人,不論在表達方法或反映的價值觀都與老師應具備的專業操守不符。 他說,《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教育條例》並不只適用於校內,私人空間亦同樣屬於專業操守的一部分,因此要求暫停有關老師職務,並非侵犯個人言論自由。 楊潤雄又說,如教師涉及嚴重不當行為,即使案件未結案,學校都要作風險評估,為學生福祉著想,要求停職。 民建聯張國鈞要求局方多向業界解說外國限制教師言論的法規例子。民主黨黃碧雲質疑,教育局假設所有被捕的教師都有罪,漠視老師的權益。楊潤雄說不贊同,認為要求學校將被捕教師暫停職務並非一個懲罰,而是要對學生負責任。他又反問如何肯定被捕老師一定無罪,質疑老師繼續上班重要,還是學生的安全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