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智健私人秘書虛假陳述判囚4星期緩刑1年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獲新地優待免費租住禮頓山單位,單位的一手業主、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私人秘書戴慧娟承認故意作出虛假陳述罪名,訛稱購入單位的款項來自她本人,被判入獄4星期,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2萬元。 代表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求情時稱,58歲的戴慧娟感到後悔,事件與她平時性格不符,她是單親媽媽,犯事是愚忠的表現,並沒從中得益,她的行為沒影響廉署的調查方向,但法官認為,罪行嚴重。 案情指,戴慧娟是兩間公司董事,2001年以其中一間公司名義,以近2千萬購入涉及一宗貪污案的禮頓山一個樓花單位連車位。 廉署在調查貪污案時,與戴慧娟會面,她訛稱購買單位的7百多萬元款項全部來自她本人,但廉署揭發買樓的款項是來自榮智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