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半月應即入稟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本港租霸人數不斷增加,有公司錄得的租霸人數已突破一萬人,令「代客追租」生意有價有市,吸引不少人開設公司牟利。 已成立十九年的香港業主會,自創會後開設的「租霸黑名單」,至今已錄得逾一萬人,當中一名租霸於○三年五月起,向業主陳燕群租下北角渣華道約七百呎唐樓單位,惟半年後已開始欠租,租約期滿後更霸佔單位,高等法院其後雖頒令清還五十二個月約二十萬元租金,但他仍拒絕還款,至○八年三月離開單位前,更涉嫌在屋內潑紅漆兼縱火燒門,業主損失慘重。 「代客追租」應運而生 租霸猖獗,帶動近年「代客追租」公司數目激增,這些公司除了協助入稟追債和收回單位,有公司更推出保證收租服務,業主只要支付每月約百分之六租金,即可確保收取足額租金。 有地產代理表示,業主出租物業前,應仔細了解租客背景,要求提供公司資料及卡片,之後查察公司登記資料,並致電或上門查證,也可在租約中列明住客姓名和人數,以防有人將單位分租,或讓租霸乘機交換住所,同時可要求租客往律師樓簽署租約。他補充,若不幸遇上租霸,最好在被拖欠租金的第十六日,立即入稟法院,務求將損失減至最低。本報記者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