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藏屍床底案續審 被告女兒指父向她認殺人

【on.cc東網專訊】無業男子3年前殺害同居女友,把屍體藏於床下底的案件,今天(13日)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案發後曾到單位留宿的死者友人作供。證人稱曾與被告和死者於涉案單位同居,死者試過語無論次責備她趁其洗澡時與被告性交,但該些只是死者的幻想。證人又指死者曾試過精神病發燒床褥,她亦見過死者與被告分別吸服冰毒,知他們有吸冰習慣。

現年50歲的無業被告羅偉文,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3月17日在香港謀殺劉莉芝(34歲)。死者的友人耶喜誼的書面口供指,她在夜總會工作,死者約在案發前3年成為她同事,之後更成為熟朋友。她在2017年底曾因無地方住,而去了死者家暫住,至翌年2月中因遭死者指摘白食白住而搬走。2019年初她們恢復聯絡,死者有介紹被告予她認識。至2月底死者再邀她同住,她便再死者及被告同住,至案發前幾天再與死者吵架後搬走。她指同住期間3人相處融洽,不見被告與死者吵架。

耶表示,3月15日她曾上過案發單位,當時死者語無論次指摘她與被告有染。翌日清晨她打算到死者家留宿,但聯絡不到死者,致電被告被告就指死者「發哂癲,唔方便俾你上嚟」。然後被告在17日凌晨發語音訊息給她,指死者將他的物品棄於房間外,並帶同電話及銀包離開單位,她可上來留宿,她遂於清晨下班後到單位。她指當日有睡在床上,並不覺單位有異樣或異味。她離開後被告又致電她,稱因他正被通緝,擔心死者會報警須「着草」到越南,叫她替他購買電話卡及租賓館。她稱她曾在賓館與被告傾談,被告稱懷疑死者已遭人殺害及埋屍。之後她便再無見過被告。

被告女兒羅凱盈於下午作供稱,案發前1個月她曾去過案發單位並見過死者,知她是父親新女友。她指於2019年3月17至19日,父親曾不斷發訊息給她,有提過「要走」及「Sony(即死者)死咗……我只有兩條路揀,一條係死、一條係終身監禁,你知我會揀邊條」,更說過「我監生打死佢」。她當時不太相信父親的說話。此外父親又稱差點被死者害死,及指死者曾突然走到窗前露出胸部,稱被他強姦,令他憤怒。

案件編號:HCCC 16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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