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兩男護妻女 海關督察判120小時社服令

海關督察鄧軒臣。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於政府任職已屆27年的海關督察,於去年9月4日因妻女在天水圍一籃球場打羽毛球時遭男子欺負,繼而怒氣沖沖以粗言穢語先後辱罵及毆打兩名男子。 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裁判官今在屯門法院判刑時指,雖可判被告入獄,但考慮其背景良好,相信案件已對他的職業構成影響,逐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鄧軒臣 (53歲)與應化官會面期間,承認曾以右手襲擊事主;感化官雖覺鄧悔意有限,但認為他有反思其言行。 另被告曾因投資失利而負債600萬港元,並因經濟及婚姻問題而與妻子起爭執,及發生家暴,終需經社署輔導才有所改善。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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