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不遂後賄招聘主任 女子被判240小時社服

【on.cc東網專訊】一名女子在今年初應徵做保安員失敗後,以2000港元「茶錢」賄賂招聘主任,請求對方下次請人時給予幫助。當事人其後向廉政公署舉報,結果廉署將該女子拘捕,控以2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她早前承認控罪,今天(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太古地產有限公司(下稱「太古地產」)今年2月中招聘保安員。51歲被告柯美景申請有關職位,於今年3月2日收到評審其表現的太古地產招聘主任通知,其申請並不成功。她其後向該招聘主任發短訊,要求對方下次招聘時給予她幫助。被告翌日致電該招聘主任,表示會送贈一些自製包點給對方。其後,被告把一袋包點放置在該招聘主任辦事處的接待處,並以發短訊要求對方不要將包點交給他人。招聘主任向其上司匯報事件,其上司隨後安排把該袋包點棄置。

今年3月4日,被告向該招聘主任發送多條短訊,表示之前一日向對方提供了2000港元「茶錢」,若她獲聘及通過試用期,便會再向對方提供3000港元。招聘主任立即向其上司匯報事件,但他們已無法尋回該袋包點及2000港元「茶錢」。

廉署提醒求職人士,切勿以行賄手段獲取職位,商業機構職員亦絕不可利用職權收取任何利益,否則行賄受賄雙方均有可能違法。廉署呼籲商業機構職員如遇到任何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案件編號: ESCC 19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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