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准香港航空債務重組方案

香港航空數度傳出財政困難,早前召開債權人會議,提出490億元債務重組方案,獲法庭批准。法官夏利士今早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交代新投資者Hong Kong Air Limited已將30億港元全數注資,方案獲大多數債權人通過,以及至少2個航機營運出租人同意,因此法庭相信將可切實執行,故按要求批准方案。 判詞交代港航受疫情重創,周轉不靈,去年淨債務為107億元,總債務達490億元。債權人包括銀行、航機營運出租人、機管局、貿易債權人、6億8300萬美元永久債券持有人等。 港航向新投資者Hong Kong Air Limited配股以籌集30億港元,並尋求港英兩地法庭批准債務重組方案,以處理公司大部份無抵押債務。本月1日港航召開了債權人會議,會上獲大多數債權人投票通過方案,債務重組方案旨在令港航能持續償還債務,令債權人收回更多款項。方案中,港航計劃一直保留航機,航機營運出租人可優先選擇現金或股權還債,加上替代申索,每月再就航機型號收取定額款項。 判詞又指,今次債務重組方案做法公平,考慮到方案已獲取各方認可、新投資者已全數注資等,加上港航已如期清繳所有費用,因此法庭按要求批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