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指即使內地有權調查 特區應要求將12港人遣返

12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港人,被刑事拘留於深圳鹽田公安分局20多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回歸以來,很多觸犯嚴重香港法律的港人潛逃內地被捕後,內地於返涉事者到本港前,均沒有以非法越境罪控告涉事者。 有份協助12名港人家屬的涂謹申又說,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特區政府亦應有合理關注,包括被捕者是否得到應得法律保障,包括聘用自行選擇的律師。 他表示,既然特區政府認為12人觸犯香港法律,就應該要求內地將12人遣返本港,質疑如果政府沒有要求遣返,就不符合一貫做法,令人質疑特區政府想借內地,去審判涉案人士在香港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