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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關注新興「先買後付」模式 致過度消費

【Now新聞台】消委會就新興「先買後付」免息分期付款模式收到約30宗投訴,涉及無法退款、難以聯絡平台等。消委會關注有關平台毋須查核客戶信貸紀錄,擔心造成過度消費危機。

近年新興一種「先買後付」消費模式,標榜靈活分期付款,免收利息,最快兩分鐘就可以批核。現時有9個平台在本港提供「先買後付」,主要適用於網上或小額交易,客戶以個人資料開設戶口就可在平台指定合作商戶消費,包括運動用品店、送餐平台或網店等獲分期付款。

消委會去年至今年8月收到27宗有關「先買後付」的投訴,呈現上升趨勢,大部分涉及無法退款,難以聯絡平台跟進等。

消委會指,這些平台雖然聲稱免息,但就設有各種名目的收費,例如延期付款行政費、戶口解凍手續費等,他們開戶時不會過問客戶信貸紀錄。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很多譬如無業人士、家庭主婦或學生、或所謂自由工作者,沒有規定收入時,銀行可能不會發出信用卡,但『先買後付』平台可能容許,導致你以為暫時不用付款很高興,但之後的結果可能要慢慢自付。」

消委會指,目前由銀行營辦的「先買後付」服務須遵從金管局信貸產品規定,但幾個主流「先買後付」平台都並非由銀行營辦,不受約束,亦未持有放債人牌照,認為有需要考慮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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