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22個提供露營服務場地僅3個持牌或合格證明書

消委會搜集22個聲稱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並向相關政府部門了解土地用途及牌照事宜。截至本月11日,規劃署表示,有約4成場地懷疑違例發展「度假營」或須繼續跟進;只有3個場地持有賓館 (度假營) 牌照或會社合格證明書,其餘場地實際營運上有否違反《旅館業條例》,有待當局查證。 消委會進一步隨機選出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作深入研究,當中只有3個場地負責人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另外只有兩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駐守。消費者若遇上緊急事故或意外,未必能第一時間獲得支援及充足保障。 消委會留意到部分面積較細的帳營,入住者須與其他營友共用洗手間和浴室。面積最大約380呎的一款帳營,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及前夕入住,每晚收費2700元,較其他日子高出超過5成。全部場地需要預繳全額營費,部分場地要求入住者另繳按金。除非遇上惡劣天氣或突發情況,大部分場地均不容許取消預約,亦不會安排退款。 消委會促請相關場地經營者審視土地法規等問題,主動加強對入場人士的保障,包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以及申領相關牌照或許可證明。政府亦可考慮是否要為此類場地發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亦可為訪港旅客提供另類旅遊體驗,促進本港深度遊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