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本屆立法會延長一年 港府將呈請人大決議

消息指本屆立法會延長一年 港府將呈請人大決議
消息指本屆立法會延長一年 港府將呈請人大決議

疫情嚴峻,本港至今已連續7天確診破百病例,令立法會選舉延後機會性越來越大。《香港01》引述消息稱,港府決定延後選舉1年,並擬呈請全國人大決議,自動賦予本屆立法會延長1年。

香港因為防疫缺口出現第三波疫情,為原定於9月6日舉行立法會選舉埋下變數,加上連日來建制派人士以「防疫」為由呼籲延後選舉,昨日更傳出港府已決定延後選舉「一年半載」,不過此舉會令立法會將出現一年「真空期」,影響立法及政府日常運作。《香港01》消息指,政府將會提呈人大決議,令今屆立法會延長一年。

根據《基本法》, 除第一屆外,規定每屆立法會任期是四年。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曾建議引用《立法會條例》第11條,在每一屆任期完結後及換屆選舉前,行政長官可以要求立法會主席召開緊急會議,由原任議員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在法理上,特首有權押後選舉14日及不斷重覆,即是一直延遲14日後再14日。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選舉是非常嚴肅的事,不能隨便修訂。但她也強調目前的情況仍要視乎疫情發展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