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地生被襲案 科大生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涉內地生被襲案 科大生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一名科大男生前年11月,在校內公開論壇舉行期間涉嫌襲擊一名內地生,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被判入獄9個月2星期。男生不服提出上訴,在高等法院被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日事主離開論壇時被多人圍堵,又被人襲擊頭部,警方4個多月後在被告家中搜出眼鏡、黑色手繩、手提電話及一對運動鞋,根據片段認為被告是其中一位施襲者。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表示,片段顯示施襲者的穿著,與被告的物品相似,但涉案運動鞋品牌、顏色及設計在市面上常見,認為單憑案發後4個月在上訴人家中搜出相似物品,不足以確定他施襲,法官雖然不認同上訴方所說原審裁判官犯下錯誤,但仍舊難以安心肯定上訴人的定罪穩妥,故此判他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