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報物業已出租呃800萬按揭貸款 買家兒子准1萬元保釋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1名物業買家涉嫌瞞報物業已出租,以誘使1間銀行不向她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8成按揭貸款,涉款逾800萬港元,早前落案起訴該名買家欺詐罪名。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於前日(27日)加控買家的兒子1項欺詐罪,其案件今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於區院處理,裁判官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以等待轉介文件,其間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現金保釋。

被告劉匡哲(23歲,報稱私人導師),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黃顯寧藉作欺騙,即沒有通知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有關九龍常盛街28號皓畋1座5樓E室的佔用情況有所改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信不行使權利,要求償還就該物業有關該2人獲批的部分或全部按揭貸款及/或誘使中信不施加其他條件(包括上調利率),導致2人獲得利益,或導致中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被告今申請在保釋期間可離港到英國繼續其導師工作,並獲裁判官批准。

資料顯示,本案被告的母親黃顯寧(48歲,保險代理)於今年10月就隱瞞上述和其後另一宗租賃交易被控兩項欺詐罪。其案件早前已於區院提訊,並將於明年3月7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 295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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