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僱主公司改名轉移生意 查冊公司前僱員被控欺詐

廉署起訴一名查冊公司前僱員一項欺詐罪,指他涉嫌用詐騙方式轉移僱主的生意,到自己經營的公司。 43歲被告李善倫案發時是錦沛商業資料公司銷售主任,他涉嫌向一間銀行訛稱其僱主公司改名,從而轉移僱主的生意到自己的公司。 錦沛公司是為本地持牌銀行,包括交通銀行,提供與公司註冊處和商業登記署有關的查冊服務。被告於2018年6月獨自成立公司Databank Services,亦是從事查冊業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6月至10月期間,向交通銀行虛假地表示,錦沛將改名為Databank Services,意圖詐騙誘使交銀聘請Databank Services提供服務,獲取利益。 被告向銀行作出的虛假陳述,據報招致服務費共逾32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罪行,被告將於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