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手段助內地人離境 一港人囚32個月

入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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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港人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被入境處拘捕及起訴,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

案中被告於2019年涉與一名中間人接洽後,其後在內地一個機場的航空公司櫃枱,用其香港特區護照辦理前往加拿大多倫多的登機手續,再在該機場禁區內將印有被告姓名的登機證交予中間人。其後一名內地人在禁區內經中間人領取該張登機證,並利用登機證冒充被告乘飛機往多倫多。

入境處於2020年展開一連串反偷渡行動並偵破該案。調查期間,被告承認與他人合謀促使該名內地居民以非法手段離境。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涉非法手段助內地人離境-一港人囚32個月/45866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