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韓簽署協議 消費投訴互通

香港消委會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近年大吹「韓」風,不少港人愛赴韓掃貨、網購等,但遇上消費糾紛時往往因言語、地域等原因投訴無門。本港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涵蓋當地購物、網購,以至整容服務等。今次是消委會首次與外地消費者保障機構簽署合作協議,未來一至兩年冀可與日本、新加坡等地建立類似機制。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表示,近年港韓兩地往來日趨頻繁,韓國的時裝、化妝品等深受港人歡迎。去年赴韓旅遊的港人人次達六十五萬,較前年增加二成五;而來港的韓國旅客去年亦有近一百四十萬人次,較前年上升一成二。 然而兩地旅客在外遇上消費糾紛時,往往因行程緊密、語言不通,甚至購物金額不高等原因,未能即時在當地投訴,回到原居地後亦難以追究。黃玉山指,是次協議可解決有關問題,加強兩地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協議,港人在韓旅遊時遇上消費糾紛,可在回港後向消委會投訴;韓國旅客在港遇上糾紛,亦可在回韓後投訴。當一方機構接到投訴並取得投訴人同意後,會將投訴詳情及相關文件翻譯成英文,交由另一方機構處理,並將結果轉達至投訴人。 協議即日生效,投訴牽涉金額不設上限,投訴亦不設收費。韓國消費者院院長韓堅杓指出,機制除適用於當地購物外,還涵蓋網購、整容服務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消委會將優先處理此類個案,安排指定職員協助投訴人,暫難評估個案處理所需時間,但兩地目前處理個案平均需時一至兩個月,提醒消費者保留單據、信用卡交易記錄、商戶資料等,以便跟進。若最終調停不遂,兩地的消保機構亦會就當地的法律程序向投訴人提供意見。消委會亦正構思與更多東南亞外遊熱點簽署同類協議,包括日本、新加坡等,期望在未來一至兩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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