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不會因修例令維權人士以經濟罪名被移交

政府建議修例容許以單次個案方式,向沒有簽定長期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有關修例只是在現有框架下,附加權力予特首,條例符合國際標準,過去亦未曾出現問題。 湯家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又指,不會出現維權人士因經濟罪名被移交內地的情況,因為法例訂明不能移交牽涉政治背景,或審訊公平受影響的個案,相信法庭處理個案時會加以考慮。他強調本港司法制度可信,批評有人指本港法庭會聽從北京指示,是對司法界的侮辱。 至於干犯網上罪行會否被移交,湯家驊表示,國際間對網上罪行未有共識,該行為需要在本港及其他地區均被界定為罪行,才符合移交條件。他認為,在本港使用電腦觸犯內地法律,而被移交的可能性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