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傘墮下傷重死亡 陪審團一致裁定鍾旭華死於意外

41歲男子鍾旭華2018年在南大嶼山進行滑翔傘活動時失蹤,6日後他的遺體被尋回。死因庭上星期五起展開研訊,共傳召14名證人,呈堂兩份書面供詞,陪審團退庭商議約6個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 根據庭上早前披露證供,2018年7月22日當日,死者與4名傘友在南大嶼山進行滑翔傘活動,其後失聯,搜救人員同月27日在大東山南面尋回死者。法醫解剖遺體後,判斷死因是全身多處受傷,與由高處墮下並撞擊硬物情況脗合,預計死者當時已死去3日至1星期。 事件發生後,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展開調查,報告透露死者有飛行資格及經驗,涉事滑翔傘亦正常運作,但事發當日因天氣急劇變壞,滑翔傘遇上超出標準的陣風,死者可能飛入雲中,其後墮地導致身體多處受傷。 死因裁判官昨日總結證供時提到,庭上證供披露,搜救人員沒有特定渠道或窗口接收資訊,死者太太及朋友分別曾將座標數據交給搜救人員,警方指下屬及消防已處理,但消防助理區長李偉明稱警方並無給予相關資料,他是在同月26日晚才收到資料,又指翌日派人到座標搜索,但尋獲死者的搜救人員均稱沒有收到座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