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按摩店4人否認管理賣淫場所 警供稱按摩師兩次表示提供多項服務

被告之一胡炳雄(白色恤衫)。
被告之一胡炳雄(白色恤衫)。

【星島日報報道】警務處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疑去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店,期間遇同袍巡查,該處被揭發經營色情場所,涉案3女1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各被告全部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喬裝成顧客調查的警員供稱,首次及第二次案發時按摩師均有向他表示:「呢度就$500『打飛機』、$600除衫打飛機、$700『波推』、$800 『Nuru』。」證人2次均稱接受$500的服務,但在對方替自己手淫前借故離開。

被告依次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胡炳雄。元及張分別被控於2020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在香港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李及元被控於2021年3月19日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於同日同地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被控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間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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