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間道」督察涉藏兒童色情物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督察涉做「無間道」泄露前綫同袍資料被停職事件,再有新發展!警方檢查該督察的電腦,發現藏有近三百段涉及兒童色情短片,另有多張照片,經專家評審列一至四級,前日被警方拘捕,控以有關不誠實取用電腦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項罪名。 一名曾入選第二梯隊應付佔中的督察,前日在灣仔落網,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兩項罪名,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稍後將轉介地方法院審理。警方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捕督察姓施,英文名Tony,曾任鋼琴教師,○八年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系畢業,同年十一月考入警隊督察,○九年八月出警察學堂,先後駐守機動部隊、衝鋒隊和刑事調查隊,目前駐守北角警署雜項調查隊,已婚獲分配宿舍,育有一名四月大女兒。 據警方消息稱,有人任職警隊期間,在網上稱「身在曹營心在漢」,佔中期間聲稱飯盒「難食」,先後兩度被警告。去年底,警方網上巡邏發現有人上載前綫警員資料和照片,提供予佔中人士,疑與施有關,飭令停職,檢走其電腦及手機調查。事件曝光引起同袍嘩然,指有涉案者為「警渣」。 消息稱,警方資訊科技罪案組檢查姓施督察的私人手提電腦,除涉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將一些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上網外,更發現藏有二百七十段涉及兒童色情的短片,是於近半來下載,另有多幅照片,日前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鑑定,經專家評定為一至四級兒童色情物品,當中有成人與兒童性行為短片。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前日採取行動,在灣仔區拘捕姓施督察,並落案控告他以上兩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中「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另外,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包括生產、管有和發布,都是犯法,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 上訴庭○八年將兒童色情物品分成四級,第一級涉及兒童擺出性愛姿態,第二級是兒童與兒童之間的性行為或自慰,第三級是成人與兒童間不涉性交的性行為,第四級是成人與兒童性交、性虐及人獸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