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生質疑實習期不公 牙管會主席:應視為機遇及責任

【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有本地大學牙科生指,條例要求加入多一年實習經驗,對現正修讀的牙科生不公平,希望可設置過渡期,延遲至2030年實施。

修訂草案提到牙醫畢業生要實習一年才可成為註冊醫生,立法會召開條例草案委員會,有正就讀的牙科生表示,突然新增的要求對他們不公平,建議設立過渡期。

港大牙科生林晴曦:「政府急切在明年推行計劃,但有關實習的詳細工作內容、實習地點、如何才算完成實習還是在草擬階段,學生未有充分諮詢渠道,相比起醫科生,現時牙科生的知情同意權似乎被剝削。」

港大牙科生施結盈:「我們要交額外的報告、見額外多的病人、做額外多的治療,我們都願意接受,大家都努力跟從,但在畢業前短時間與我們說畢業後要再新增一年(實習),對我們來說變數未免太大。」

牙管會主席李健民:「草案帶來的改變,我們希望社會各界,包括牙科專業,尤其是牙科畢業生,應視為機遇,是責任,而不是負擔,並以病人利益及業界聲譽為首要考量。」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如果要基層市民再等六年時間,才可以得到充足公營服務照顧他們需要,始乎說不過去,希望同學抱著懸壺濟世精神,體諒病人需要。」

會上有議員關注可否將實習要求提早在學生假期時完成。

立法會議員(醫療衞生界)林哲玄:「是不是今天已經去到再不增加,好好訓練這班學生畢業出來的就會醫死人?如果不是的話,你是否這麼急迫,要正在就讀或快將畢業的同學再多做一年實習?」

李健民:「實習是急的,因為我們在急我們的服務,我們很想快點應付到我們特別需要公營服務的病人需要。」

醫衞局就回應,修訂加入實習要求不是近期新增的想法,是回應牙管會及牙科業界近年要求提升牙醫專業水平意見,亦已經向港大牙科學院及同學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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