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前技工串謀收受非法回佣及詐騙 判囚9個月

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技工串謀收受共4萬3千元非法回佣,令公司向一名供應商訂購照明設備,以及串謀詐騙總值逾17萬元的照明設備購貨訂單,早前被廉署起訴。 屯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即時入獄9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違反誠信,亦下令被告須向該物業管理公司賠償4萬3千元。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受僱為技工,在荃灣深井一個私人屋苑負責維修設施及採購包括照明設備等工程物料。被告2013年認識了照明設備供應商董事,並開始向該供應商訂購私人屋苑二期的照明設備。照明設備供應商董事應被告要求,向被告提供合共4萬3千元非法回佣作為取得訂單的報酬。 46歲的照明設備供應商董事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名,下星期五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