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學生除夕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

去年除夕夜,旺角始創中心外有多人堵路被捕,其中一名20歲理大學生被搜出藏有剪鉗及噴漆,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被告非法集結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項罪名成立,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則脫罪,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警員證供,指警員誠實可靠,辯方亦無實質挑戰。被告被截獲及拘捕時有逃跑,他手持剪鉗,警方其後在他背囊中搜出兩支噴漆。被告與一眾黑衣人有共同目的堵路,擾亂秩序,妄顧風險或激使他人用武,或因警方驅散引起騷亂,令旁人擔心個人安危及財產受損,裁定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表示,本案環境證供充分,眾人均穿黑衣,被告帶同V煞面具、防毒面具及泳鏡等參與堵路,管有噴漆必是意圖塗鴉以表達政治訴求,因此裁定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 辯方呈上超過10封求情信,指被告就讀理大物理治療系,品學兼優,盡責自律,自小獲父親灌輸理念和價值觀,對社會有個人見解有抱負。辯方強調案件發生於史無前例的背景下,不少與被告同樣一直行為良好的年輕人,受大環境驅使參與去年的社會事件。被告一家因案件被人於網上披露私人資料,遭受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