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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加士居道暴動案 七人判監38至40個月

【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九人被控在加士居道參與暴動罪成 ,七人判監38至40個月 ,另外兩人判入教導所。

八男一女的被告 由囚車押抵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聽取各代表律師求情後判刑,指案發時社會因修例風波引發暴亂事件,很多十多二十歲的年輕人上街示威,他們入世未深,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但用錯誤表達方式,認為案中各被告是有備而來,但並非計劃周詳,法庭須對犯案滋事者迎頭棒喝,否則再次發生,社會要付上慘痛代價,判七名被告入獄38至40個月,另外兩名未滿21歲的被告則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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