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 11人涉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成立

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一帶發生連串衝突事件,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用雨傘等物件堵路,警方當晚拘捕213人。其中11名被告否認暴動、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11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11名被告依次為26歲文員李卓珩、28歲地盤工陳駿煒、26歲IVE學生劉嘉樂、33歲攝影師鄭家裕、25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7歲理大學生馬宇亮、25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6歲倉務員容家俊、26歲運輸工勞尚文、21歲學生梁楀燊、23歲無業張賀祺。 全部人被控於事發當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部分人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涉及的物品包括板手、六角匙、鐳射裝置、鎚、打火機、鉗、索帶、噴漆等。 同案被告的「12港人」之一,20歲港大生郭子麟及21歲IVE學生林敏諾早前認罪,還押至本月31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