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稱需加強檢控屢勸不改商戶重播聲帶造成嚴重噪音

環保署建議修訂現有《噪音管制條例》,建議立法禁止在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並設立一萬元定額罰款機制。 環保署評估及噪音組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解釋,建議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是由於近年在部分店舖聚集的地方,商戶不斷透過預製聲帶,重複播放,而且愈播愈大聲,造成好嚴重的噪音問題,即使署方用盡條例賦予的權力檢控,部分商戶仍然屢勸不改,因此有需要加強檢控。 李志坤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他曾到過元朗一些黑點巡查,發現有老人院不斷受揚聲器大聲播放的叫賣聲滋擾,形容是「避無可避」,雖然環保署有與警方及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署方的巡查次數由2017年的600多次,增至2022年的1300多次。過去數年,共提出超過170次與店舖叫賣有關的檢控,包括屢次違規的店舖董事成功被定罪,但相關投訴數字並未有顯著下降。 李志坤又指,有些店舖以短期租約出租,執法人員到場蒐證確認噪音滋擾後,部門須以法院傳票方式向涉嫌違例人士作出檢控行動,需時要兩至三個月,直到成功申請傳票,已找不到涉嫌違例的商店負責人,他認為定額罰款機制有助提高執法效率。 李志坤認同,條例有機會存在灰色地帶,因此希望在諮詢期內收集意見,期望最快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5年初實施。